農曆七月,看到濕濛濛或微雨的天空,就讓人連想到地藏王菩薩的慈悲。


鮮花供佛



好久未在四樓的陽台,近距離拍攝斑鳩。


斑鳩之一


下午的天空


近黃昏,下雨之前的天空。


下雨前的天空之一


近黃昏的天空之一


農曆七月十五日是民間的中元節,是佛教的僧自恣日,佛歡喜日,也是孝親日,中國時報做了一個關鍵字「保庇」的專題,可惜這個用兩大張報導的專題,仍然流於民間的迷信為多,同時既然探討民俗的問題,卻特意忽略了佛教,意味製作專題的記者對宗教不夠了解。我今天出家,是從傳統拜拜走過來,所以知道有事求神保護庇佑,只是一種止痛及安慰的作用而已,換言之,你可能必須常常的去求神,然後消一點小災,或發一點小財,對自己命運的脫胎換骨,起不了大作用,如果大家對因果報應的問題有了解,便會同意我的看法。


佛教用來消災解厄的經典,幾乎都是以懺悔為主,不管是梁皇寶懺、慈悲三昧水懺以及地藏經,都在教你明白因果的道理,否則只要有造業,便擺脫不了三世因果的糾纏,所謂三世就是過去世、現在世、及未來世。


以蘇建和案來說,不論是被害人的苦主,或是躲過幾個死刑的蘇建和等三人,經過二十一年的司法審理過程,即使蘇建和等人因速審法而獲判無罪確定,但是司法對命案辦得不清不白,反而更加給民眾留下深刻的印象。所以我說,被害人與蘇建和的前世因果,必然很特殊,迄今司法雖然定讞,但是並不影響因果繼續在未來糾纏下去。所以我必須提醒法官及律師,審理案件不清不白,來世就是自己的果報,如果有良知的法官或律師背著良心做事,晚上還能睡得安穩,只能說他不懂因果報應的可怕,更嚴重的是不相信有因果報應。


傳統的社會有一句話很傳神,有燒香有保庇。這句話也很容易誤導大家的迷信,以為有事去求神保佑,就可獲得解決。母親在我初三時,每年秋冬就會生病半年,直到我結婚生子,甚至她過世之前都是如此。學生時代,曾經請老乩童來家中問神,連神都感嘆母親很虔誠,但祂們也愛莫能助,也就是說神無法違背因果來幫助眾生,神比眾生懂得因果報應的道理,今世是來受苦還債,神即使同情求祂保佑的信眾,只能給他一些止痛性的小幫忙,絕對不能幫忙徹底解決問題。


不可否認,也有人因拜神之後而發財或事業成功,但那是他的福報,只是自己不知自己的好運將要到來,剛好去求神,於是認為求神有用。這和民間的交通違規道理有些相像。當民眾有交通違規,就去拜託民意代表,果然達成願望,民眾誤以為民意代表有夠力。實際上,違規紅單只要開出去,便無法取消。至於民意代表為何有辦法取消罰單,不外兩種情況,罰單的開立單位主管,礙於民意代表的請託,於是用平日累積的公積金代繳罰款;另一種是因為請託人是民意代表的重要柱仔腳,所以民意代表自掏腰包繳掉罰款,但卻不說是自己繳的。這是我廿五年的新聞採訪經驗所了解,但民間習慣找有夠力的民意代表關說罰單,迄今仍難以改變錯誤的觀念。


佛教給人很深奧的感覺,但是對佛教的因緣法因果法有深入的了解,大概佛教的要義也了解差不多。所以何以佛教的箴言是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」諸惡莫作就是要眾生不造因果,就不會承擔痛苦與煩惱的惡業。眾善奉行,累積功德,就能增長福慧,遠離痛苦與煩惱。


所以個人所造的業力,必須自己承擔因果,如果要改變種種坎坷不順的人生,就必須先懺悔消除業障,等於誠懇的向冤親債主說和道歉,以減少人生的障礙。念佛、誦經、佈施等都是用來消除業障的一種。


我們也常聽到一句話「可憐的人必有其可惡之處」乍聽之下,會讓人覺得說這話的人缺乏同理心及同情心,但如從佛教的因果報應角度來看,這句話很切合實際,換言之,今世覺得自己命運不濟的人,只有透過懺悔的方式,多加消業修福,只要把因果債償還清楚,就能業消境朗,平安吉祥。


所以我們看到享受榮華富貴的人,不用嫉妒,只要自己好好的學佛修行,並且多做善事,來世也可以享受這種福報,只是佛教不鼓勵人天福報,因為人天的福報有限量,在享受的過程中,又不斷造業,造業之後,又要輪迴受苦,如此永無止期。所以佛教鼓勵發願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永脫六道輪迴之苦。


※ 紀錦義 居士來禮佛並繳交每個月功德會及講堂贊助款,他提到所看到的一則新聞,有一棟大樓的一樓,租給人家開法式餐廳,生意還不錯,但油煙的排放問題,常遭管理委員會的抗議,後來合約期滿,餐廳搬走,屋主可能氣大樓管理委員會常找他麻煩,乾脆掛起棺材店的招牌,且用主任委員的名字做店名。我聽了這件新聞,的確覺得很新鮮特殊,但是大家用對抗的方式處理,可能落得大家都是輸家的結局。人生問題的處理也一樣,有人想要用法術解決問題,但通常都會使問題更嚴重,不像佛法都會請人懺悔,並藉著念佛誦經的功德,改善冤親債主的關係,所以只要拿出誠意,必能化解宿怨。我也看過一些乩童,想要以法術解決別人的問題,反而讓自己壯年喪命,所以古人說,冤家宜解不宜結,與佛法的慈悲寬容貼近。   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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