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堂的觀音畫像展到四月六日止,此木雕觀音為吳安治居士參展收藏作品。
此一木雕觀音為李吉宏居士收藏作品
羅漢降獅
今天天空的雲彩較為淡薄
淡薄的雲彩之一
淡薄的雲彩之二
講堂前的樟樹開花
日出
黃昏
馬英九總統最近為了提名恐龍法官邵燕玲為大法官,煞有其事的向社會大眾再三道歉。我不想跟著大家來批評馬英九總統或邵燕玲法官,但是我認為司法界所以存在恐龍法官、或貪污的法官,包括律師在內,都是環環相扣,不會只是那個人有問題。法官幹久了,就幹律師,所以司法界的改革這麼不容易,絕非當律師就能比別人清高,何況當律師要清高實在不容易,我反而認為法官或檢察官,如果不要太在乎升遷、名利,反而在正義與邪惡的抉擇上,比律師更容易。但是現在社會的雰圍好像是當律師比當法官或檢察官清高神聖多了。所以藉著社會都在談論恐龍法官,我也來談談律師這個行業,如果從宗教的角度來看,擔任律師必須有相當的勇氣才行,否則將來因果報應會如影隨形,因為律師可以助紂為虐,也可成為正義的化身,為民喉舌,減少冤獄的發生。
我初中時,是個窮人家的小孩,我總覺得窮苦的人家,好像比較容易受委屈,而且受了委屈也很少人會去理睬。因而我有一個單純的想法,將來我要當律師,好好的為社會伸張正義,替窮苦人家主持公道。在我讀高中時,母親曾經被一位民意代表撞傷了腳,不但沒有送她就醫,也從來沒有來看她,我就更加認為應該從事律師這個行業,否則窮苦的人受到傷害,就沒有人為之主持公道。
但是我的高中學業不是很好,所以後來不敢考法商的丁組,改考文科的乙組,後來當了中國時報的記者廿五年,我的感想是幸虧沒有去當律師,否則不知如何為人伸張正義。律師這個行業就是接受人家的委託從事辯護,照理講應該可以發揮工作理想,可是你如果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,可能就很難發展,搞不好家庭的經濟都有問題。現在這個社會,窮人打不起官司,肯花錢,或花大錢打官司的人,未必是講公理的一方,甚至大多是加害人的一方,如果律師不接這種案件,很難權威,及名利雙收,但是如果要替壞人辯護,心中等於是加害人的共犯,一同去欺負被害人,所以律師所接受委託的案件,恐怕有不少都要有這類的抉擇及內心的掙扎。換言之,基於工作的特性,律師很容易就成為犯法者的幫兇,而且幫助犯法越大的人,越容易成名,也越權威,可以說名利雙收。
但是我從新聞界退休,學佛修行十幾年後出家,我建議律師最好學佛修行,多了解因果報應的問題,或許可以幫助自己在接案時,做某種程度的堅持,否則無所不接,將來的因果實在太大。但是律師要學佛相當不容易,尤其大牌的律師,太理性太務實,太重視法條,對佛理未必感興趣。但是因果報應的法則,不是因為你信或不信而決定它的存在,而是不管你信或不信,都要接受因果報應的法則,而且不是不報,乃是前世之福未享盡,福盡就會受報。
我相信,很多律師也想堅持自己的原則,但在那種環境之下,基於各人家庭經濟因素等等的考慮,能堅定自己的理念,實在不容易。為了生存,有些不想接的案件,也要勉強去接,所以我想如果學法律,去當法學教授最好,不必成為幫兇,還可高談闊論做人要有氣節,人品要清高,有所為有所不為,才是大律師應有的表現。但理論與實際,真的有很大的差距,同樣的一個新聞記者要把持自己的理念,而不受外界的誘惑或長官的不當壓力,實在也一樣困難,所以記者的春秋之筆,隨時在造業;但也可隨時積福,我今日修行出家,可以自豪的是,我在這個行業沒有受到太大的染污,否則日後我要出家必有障礙。
我很少交律師的朋友,但是我卻常為擔任律師的人的因果報應,捏一把冷汗,因為不自主的為惡,很容易越陷越深,甚至造成錯誤的社會價值判斷。
所以我勸從事律師工作的人,多多學佛,對世事的真相,才能有智慧了解更多,且更深入,否則因果報應一來,不僅是自己,甚至父母子孫都同時受累。在律師這個行業上,可以堅持自己理念做事的人,我在這裡恭喜他;如果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好,那就多多懺悔反省,免得將來「萬般帶不走,唯有業隨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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