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葦渡江

昌化田黃達摩坐禪

達摩坐禪

木雕達摩

達摩圖  

   富二代夜店糾眾打死喬事的警察,律師接受他們的委託,代為辯護;強冠公司生產餿水香豬油,律師接受委託為他們辯護。律師不分委託人善惡,好壞,都接受委託辯護,我禁不住要奉勸從事律師行業的人,最好多重視因果,深信因果,畏懼因果,只為了賺錢,不分善惡,隨便接案,如同助紂為虐,小心犯了因果大忌。

   世間上有一種人,受了冤枉,卻含冤莫辯,我懷疑這樣的人的前世可能喜歡打妄語,要不然就是從事類似律師的工作,受到因果報應,所以飽嚐了含冤莫辯之苦果。

   律師的職業最穩賺,好壞官司都能接,接受委託打官司,不論官司打贏或輸都有錢可賺,幫助壞人打官司,幫助貪污的人打官司,幫助沒有良心道德的人打官司,好像更好賺,可能還有機會扮演司法黃牛,幫助他們走後門喬官司。

   如果依照我的個性,從事律師的工作,我一定寢食難安,一定常懷愧疚,一定煩惱多於賺錢的快樂。因為我做任何事,都會想到因果,種什麼因,必然招來什麼果,任何人都無法逃避。

   也許有人認為從事律師工作,可以代人伸張正義,可以幫人洗清冤枉,可以濟弱扶窮,但這只是職業性的理想,在實務的操作上,好人偶而犯錯或受到欺侮,根本沒有能力請得起律師,只有忍泣吞聲的份。反而是為惡之人,經濟能力都不錯,花再多錢請律師也不要緊,一個律師不夠,可以請更多個律師,同時請最大牌的律師替他辯護。律師明知委託人的惡行,看在錢的份上,還要努力幫忙加害人辯護脫罪,從事這樣的工作,如果可以心安理得,心中必無因果觀念。

   因幫忙加害人辯護而得到的報酬,依照佛法的角度來看,乃是不淨之財。不淨之財,難以積聚,否則人身必有災難。尤其是命案的受害人,有冤難訴,神識必然隨時等待機會作弄加害人以及律師,福報大的人,可能一時平安,甚至是一世平安,但絕對無法恆久平安,或永世平安。慈悲三昧水懺中,唐朝的悟達國師,膝蓋生人面瘡,是他在漢朝時代結下的仇怨,被害的晁錯等了十世,才有機會對害他的袁盎報復。

   不要說是佛法強調因果報應,中國古之聖人也說: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因果經則強調: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因果報應,如影隨形。

   楞嚴經中,阿難等白佛言:「如寶蓮香比丘尼,持菩薩戒,私行淫欲,妄言行淫,非殺非偷,無有業報。發是語已,先於女根,生大猛火,後於節節,猛火燒然,墮無間獄。瑠璃大王,善星比丘,瑠璃為誅瞿曇族姓,善星妄說一切法空,生身陷入,阿鼻地獄。」

   地藏經更是一部因果經,凡有所做,必留因果,所以眾生應該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。

   律師這個行業如果要堅持理念,有為有守,對明顯為惡,具體有據之人,不接受委託辯護,可能收入有限;因為好人打官司的少,為惡者打官司多。然而,為惡人辯護,雖然收入不錯,但是如同助紂為虐,於良心道德有違,最後必落因果。

   地藏經:「若遇非理毀用者,說所求闕絕報;若遇兩舌鬥亂者,說無舌百舌報。」眾生由身口意所犯的惡業,難免有百千報應的果報。

   是故,從事律師行業,因為知法,更要有是非、對錯、善惡的觀念,所以有些案件可以接受委託,有些案件不可以接受委託,否則打贏官司,果報更嚴重。

   了解人生的道理,應該明白,賺錢是人生的小事,不違因果,才是人生的大事。

    吳安治居士上午來禮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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