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的存在,本來是人類道德的最後防線;但世界各國及台灣,隨著政治鬥爭,人性的醜陋自私,司法的公正性常受大眾的懷疑。當司法失去了被信賴之後,世間只有佛法的因果觀念,才是道德的最後防線。深信因果的人,必然有強烈的是非善惡觀念,因而身口意三業容易保持清淨,身口意業可以保持清淨,自然福慧增長,生活容易獲得安樂。
現代文明的發展過程,夾雜著太多政治與人性的自私,因而常給國家帶來動亂,給社會製造許多混亂現象,有不少人生活在歇斯底里的情緒中,惡意謾罵或暴力攻擊別人,以及常做些損人不利己的事情。尤其現代司法執行上常有偏差,慢慢失去了伸張社會正義公理,打擊邪惡的價值,在人民的心目中,逐漸失去了信賴。當司法不被信賴時,暴力、恐怖攻擊等非理性報復行為,必將隨之興起,善良民眾的生活,將無端陷入茫然的恐懼陰影中。
在社會秩序、道德逐漸失控的情況下,佛教因果觀念的提倡顯得更為重要與需要,因為具有因果觀念的人,心中常有無形的道德戒律在提醒自己,使身口意三業不敢輕易踰越規矩。
然而,仍有許多眾生因為對佛法的了解不夠透徹,難免懷疑沒有因果的存在,因為在他們眼中所看到的盡是惡人享盡種種人生的福報,而善良的人,災難卻接二連三而來,因而感到憤恨不平。除非有神通,否則無形的因果報應,根本不可能看見,導致很多人不相信因果之說。眾生卻不知因果,不能只從這一世看,可能要從三世來看,甚至十世來看,才更為準確。像玄奘法師的老師,印度高僧戒賢大師難免有業障病苦;神通第一的目犍連尊者,也難免意外喪命;佛陀覺行圓滿,仍難免化緣不到食物,不得不吃馬麥充飢,也曾經受過輕微的腳傷;悟達國師是高僧,膝蓋仍難免長人面瘡,皆說明了因果如影隨形,機緣成熟即會受報,透過佛法的修行,可以減低業力果報,但不能完全消除,因為定業不可改變,只能降低程度,也就是所說重罪輕報的道理。
慈悲三昧水懺強調:若今行惡之人,現在見好者,此是過去生報、後報,善業熟故,所以現在有此樂果,豈關現在作諸惡業而得好報?若今行善之人,現在縈苦者,此是過去生報、後報,惡業熟故,現在善根力弱,不能排遺,是故得此苦報,豈關現在作善而招惡報?所以然者,現見世間為善之者,人所讚歎,人所尊重,故知未來必招樂果。
楞嚴經中,佛告富樓那:「以人食羊,羊死為人,人死為羊,如是乃至十生之類,死死生生,互來相噉,惡業俱生,窮未來際,是等則以貪盜為本。汝負我命,我還汝債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」眾生不想在生死果報中繼續流轉,唯有戒除殺盜淫三業,讓自己的心保持清淨妙明,免於顛倒妄想,因果相續。
佛教有一則因果故事,有位老人為了吃羊肉,就假借祭拜田裡的樹神而要求兒子殺羊。他死後,因愛吃羊肉,轉世出生在兒子的家為羊,等羊長大之後,兒子也要將牠宰殺來祭拜樹神,羊很恐懼,想告訴兒子祭祀樹神是他編造的,沒有這回事,請不要殺他來拜樹神,可是有苦難言,幸虧有一個阿羅漢經過,讓這隻羊會說話,兒子知道羊是他父親來轉世,因而才不殺牠來祭祀。
末法時代,弱肉強食,優勝劣敗,因而造成許多不滿現實的人,最後也許出於自衛,也許出於報復,於是採取更多偏激的暴力手段。是故,佛法強調必須深信因果,凡有所做,必落善惡的因果,所以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,畏因不做惡,只做善;畏果常不念善惡,壞的果報出現,才知道煩惱。人生本來就是一種修行,每個人做事,都必須不昧於因果,心安理直,才能真正的獲得平安喜樂。
※ 昨天細雨綿綿,今天陽光普照,天空湛藍。
※ 上午紀錦義居士、吳安治居士踏著陽光來禮佛。
※ 傍晚褒忠鄉三勝橡膠公司的陳麗枝居士請住虎尾的員工送來絲瓜、冬瓜供養。
※ 感謝一元齒輪工業社王建雄居士幫忙修理講堂的不銹鋼信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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