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片說明:一、觀世音菩薩。二、日出。三、長尾鳥。四、日出之一。五、白頭翁。六、夕陽。七、講堂陽台上的麻雀。
網路上有自由時報報導的一則新聞,一位女子被男子性侵後,要求男子寫心經一百零八遍贖罪,又覺得他寫得太潦草,要求重寫,總共寫了二百十六遍,五萬六千一百六十字,後來二人和解,法官判刑一年十個月的刑期,可以緩刑五年,服勞役一百小時。記者還特別採訪某宮的宮主翁居士,翁居士說:抄寫心經一百零八遍,代表誠心悔悟,可以消災解厄。我看了這則新聞,不是讚嘆,反而覺得女子、記者、宮主都在褻瀆心經與佛法,如果女子真的重視心經,怎麼會去喝酒喝得爛罪而遭到男子的性侵?怎麼寫了心經,就是誠心悔過?這是什麼邏輯?佛法必須在恭敬中求,才有功德。如果抱著遊戲態度,不但無功反而有過。
這一則新聞,還是離不開炒作,這樣可以讓讀者感到新鮮感,但是從佛法的角度來看,這樣的新聞,缺乏對佛法的一種恭敬心,對教化社會人心沒有多大的幫助,甚至讓人誤以為這就是佛法。
新聞中說,「去年3月,40歲吳姓男子出席朋友的離職聚會,與輕熟女小晴在北市松山區KTV初次見面,吳男見小晴喝得爛醉,帶她回住家逞慾。」
「心經目前以玄奘法師漢譯本流通最廣,全文260個字,吳男抄寫216次,總計達56160個字。中和○○宮宮主翁○○說,抄寫心經108遍,代表誠心悔悟,有助消災解厄。」
我何以不能接受這樣的新聞報導:
其一、如果這位化名小晴的女子真的平日就很恭敬心經,大概會對自己的行為特別謹慎,不可能到KTV場所去喝得爛醉,以致被吳姓男子覺得有機可乘,加以性侵得逞。
其二、心經是佛教的重要經典之一,怎麼去訪問某宮宮主,而不是訪問對佛法有了解的居士大德或出家僧眾談心經,顯然記者只想捧某宮的場而已。不在乎對心經的闡述是否妥當。
我曾經在監獄對受刑人上課,監獄有人鼓勵抄經,但為了抄出成績,他們利用我在講佛法時,也拼命的抄,而且屢次勸導都不聽。我告訴受刑人,佛法的課程,不聽講,卻拼命抄經,是一種雙重的損失,因為無心聽課,對出家人不恭敬是一種損失;二是只求抄得快速,完全不用心,不見得有功德。
抄經的人,如果不能真心悔過,只求一個表象,怎麼可能有功德,所謂萬法唯心造,沒有這個心,無非流於形式而已。所以我對受刑人拼命的抄經,卻不知對講課的法師恭敬,我認為是要求他們抄經的人的罪過,因為只知道要求他們多抄經,沒有明白告訴他們抄經的神聖要領。所以某宮宮主說,抄寫心經一百零八遍,代表誠心悔過。我看監獄的受刑人,他們也常在抄經,但是真心悔過的有幾人?我教導他們一年多的佛法,簡單口試,他們連阿彌陀佛都不知道,可見學佛修行,或者悔過,都要有心,無心就流於形式,沒有意義,最多只能增加社會一件茶餘飯後的笑談資料而已,對佛法的宣揚未必有正面的幫助。
過去,社會上不是很喜歡講一句粗俗的俚語來嘲笑修行人,說什麼「嘴念經,手摸奶。」老實說,今天的社會,大家對出家人缺乏真正的了解,都停留在電影、武俠小說所描述出家人的認知,因而對比丘、比丘尼輕蔑的多,恭敬的少,想來實在可悲。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,都是因為新聞不正確的報導,電視節目喜歡戲謔出家僧眾所致,佛教界也沒有人願意多管閒事,對不正確的佛法訊息,提出澄清,因而日積月累,有意無意間,便扭曲了出家人的形象。
為了避免大家對佛法有錯誤的觀念,我特地對這件抄寫心經的新聞,提出一些看法,希望社會大眾如要親近佛法,最好能抱持恭敬心,這樣才算功德圓滿。
※ 昨晚安溪里長蔡朝忠送水果供佛,並供養三寶。
※ 上午吳安治居士來禮佛。
※ 下午收到劉志儼校長寄來他出版的書「力和文集續集」。
※春節正月初一日,是南無彌勒尊佛佛誕,虎尾安溪慧日講堂訂於國曆一月三十一日(農曆一月一日)上午十時,舉行慶祝法會暨點亮馬年光明燈儀式,歡迎蓮友參加慶祝祈福,同霑法喜。
※虎尾安溪慧日講堂,是雲林縣政府登記有案的合法佛寺,但講堂沒有做法會、經懺、牌位等固定的收入,請大家用不同的方式發心護持贊助。包括小額捐款、點光明燈,(每盞五百元,一次繳交一萬元,則點一生光明燈)、請購書籍「一字一拜地藏經日記」,定價200元(悟耀法師未出家前著作)。「悟耀法師人生解惑」,定價300元,彩色印刷(出家後著作)。敬請大家發心贊助護持,確保法輪常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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