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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園中的觀世音菩薩神情,似乎跟著我的心情而變化,我用沈重的心情來寫今天的部落格,觀世音菩薩的神情好像也有些沈重的感覺。


講堂黃昏的上空無雲


黃昏的天空,飄浮著兩根如羽毛般的雲。


天空的羽毛之一



黃昏


    最近南部地區有一座三百多年歷史的佛寺,發生一位極可能接任住持的法師,被信徒跟拍錄影與有夫之婦信徒約會的不倫事件,因嚴重違反佛門清規,後來被電視台連名帶姓報導出來,我本身沒有看到這則新聞,但有多位蓮友都向我提起這件事,本來想讓此事過了就算,不打算在部落格重提,以免對佛門加深傷害,但今天家住台南,來講堂定期保養電梯的人員陳先生也在問我這件事,顯示這則新聞影響的深遠,我不能再保持緘默。


    在新聞報導此一事件的同天,新聞也報導南部另一座有名佛寺的知名法師性侵害小沙彌的官司,經過七年的奮戰,終於高等法院判決他無罪,他接受採訪時,老淚縱橫,激動不已。此案是發生在九十三年,有三位小沙彌指控這位法師涉嫌性侵害,經當時社會局介入處理,這位法師被地檢署起訴,如今由高院還他清白,但這種清白來得太晚,相信對某座佛寺的嚴重傷害已經造成。據這位住持法師說,多年來信眾減少,沒有什麼香火錢的收入。他說因為小沙彌違反清規被他處罰,懷恨在心,所以聯合起來向外界投訴。這位法師被判無罪,還得用自己的性功能有問題來証明自己的清白,真是情何以堪?


    由於老法師的清白,已由高院還給他清白,同時此案已經定讞,所以在這裡,我也無意在此攪亂一池春水,增加老法師的心裡傷痛。


    但是對才發生的南部知名佛寺現任當家,違反清規事件,嚴重影響社會觀瞻,實在應該積極探討是非真相,如果屬實,此位法師的確不宜繼續留在佛門成為獅子身上蟲,專門吃獅子身上血。如果是信徒挾怨陷害法師,佛寺本身應該積極追究信徒的法律責任,不要事件發生後,又和稀泥下去,讓知名老佛寺永遠蒙羞。


    為了了解新聞是如何處理這件違反佛門清規的事情,我特別進入網路搜尋,大意是這樣:一位信徒私下跟拍錄影某寺某法師,這位法師由一個地方出來,穿著長衫,開車去接一位女性,然後在一處商場地下停車場停車,出來時,已經變裝,穿便服,戴起假髮,進入該商場的餐廳,而且是用葷食,用完餐,開車離開,令人驚駭的是車子開進一家汽車賓館。另一個畫面是穿著便服的法師,牽著該位女性的手,在逛街買東西。


    不過,從電視上的報導,無法了解所公佈的影片是否有剪接,因為播報時,只有報導重點,無法將全程跟拍播報出來。至於清晰度,也難以判斷是否穿便服的即是某位法師的變裝。


    然而如果跟拍錄影缺乏真實性,何以電視台敢以佛寺及法師的真實名字播報,同時該法師接受採訪只說受到陷害,沒有強烈反駁,甚至佛寺上下禁口不談。如此受到嚴重傷害的事情,已經不是該位法師或某佛寺的清譽問題,而是涉及整個佛門清譽的問題。相關單位應該重視此一問題,讓此事件搞得水落石出。我認為處理這樣的問題只有兩個面向:其一,如果信徒捏造事實,佛寺不能保持沈默,應從法律面追究到底。其二,如果該位法師真的與有夫之婦有不倫關係,佛寺不能容留這樣的法師,應該逼他還俗,甚至連到其他地方繼續扮演法師的角色都不適宜。否則盛傳這位法師極可能接任住持,以這樣的品德,一旦接任住持,負面的影響非同小可。所以中國佛教會、高雄市佛教會及相關司法治安單位,應該協助維護佛門清譽,畢竟這座佛寺在南部地區太著名,莫讓佛門因而蒙羞到底。


  現代社會,佛寺的經營型態和早期多少有些變化,為了促進佛寺的發展,或培養個人的影響力,法師與信徒之間的關係更為密切,相對的,在彼此互動之間,分寸的拿捏,就更需要小心,尤其人心險惡,大多數法師又缺乏社會歷練,很容易可能誤入信徒的陷阱中。所以不管比丘或比丘尼,在與在家居士的互動過程中,必須極力避免與個別的信徒單獨相處的機會,更不宜單獨接受異性信徒的供養,這樣即使法師能保持心清如水,如果被人構陷,也很難說得明白。


  我雖然出家不久,但自信社會經歷豐富,對比丘戒律也略知,去年,有位蓮友的父親告別式,我邀請有空的人可以和我去參加,結果只有一個女性蓮友要去,為了避免下車時受到譏嫌,我臨時打電話請一位男眾一同參加,才敢開車前去。佛門的戒律,在小事上,就要防範,這樣才能養成習慣。


  我在光德寺接受三壇大戒時,師父上淨下心長老告誡大家,一個出家人外緣太好有時並非好事,師父舉一個例說:曾經有一位比丘尼來寺受戒,外緣不錯,常有信徒來面會,後來他聽說女信徒還俗結婚,但婚姻並不如預期圓滿。


  不過,師父說的這個比丘尼還算好,肯還俗結婚,起碼不會傷害佛門太大,但是如果最近南部知名佛寺的當家發生與女眾的不倫約會事件,如果新聞報導屬實,這位法師還在該佛寺擔任重要職務,那對佛門的傷害才是更大。如果比丘忍受不了淫欲的誘惑,就應還俗,不要成為佛門的害群之馬。


  在參加光德寺的三壇大戒,期間長達兩個月,有一項比賽:在受戒期間,沒有會客的戒子有獎,我是少數得獎者之一。並非我的朋友很少,而是中年出家的我,必須在二個月的戒期中,專心的學習,在這二個月中,師父也透露他暗中在觀察我的學習態度,大概是我的身份有關,我在中國時報擔任了廿五年的新聞採訪工作,師父一定會注意我是否真能放下身段修行。


  我只是個沒有知名度的小法師,但我常警告自己,未出家時犯錯,只是個人行為不檢,但出家之後,不可隨便犯錯,否則比丘犯錯,不只是會受到社會的批評,連整個佛教界都會因而蒙羞,因為眾生在批評時不會說某某法師,常會說他們佛教的出家人如何如何,所以受傷害的反而是教界。


  印光大師說,修行只管個人,不管別人。我是相當敬重印光大師的風範,但我更盼望佛教受到應有的尊重與尊敬,所以只好今日客串一下佛教界的烏鴉角色,也盼望佛教界不要永遠以自掃門前雪為滿足,應該也學著抓一抓獅子的身上蟲。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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