難得上午的天空又見到白雲深處
早晨的觀世音菩薩
上午講堂上空的雲彩
上午講堂上空的雲彩之一 上午講堂上空的雲彩之二 早晨的天空 早晨的天空之一 黃昏時天空白雲如絲
黃昏
黃昏之一
落日
太陽尚未西沈,明月已高掛天空
黃昏時倦鳥歸巢
日本發生地震、海嘯等重大災難,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的募款作業受到質疑,引發內政部要訂定更嚴格的監督法令。
這麼多單位接受募款,何以紅十字會特別引起質疑,我想多少有一些政治的聯想,例如陳長文與馬英九總統的關係,檢舉紅十字會的募款,一則讓馬英九的加分變成減分,二則分散紅十字會的影響力。所以有關募款作業,不是訂定更嚴格的監督條例來因應,訂定更嚴格的監督條例,受害的反而是中小型的社團,對大的社團或宗教單位是沒有影響。因為政府不管是什麼顏色執政,總是怕大欺小,大的募款單位,完全不敢過問,小的募款單位,經常會有稅務單位的查帳;好比司法單位偵辦貪污,貪得越多,判刑越輕,貪得越少,沒有能力做公關,所以法官就會鐵面無私,判得很重。其實,募款最重要的是作業要透明,作業不能透明,就容易出問題。例如如果有團體接到五千萬元的捐款,但可能僅做了一千萬或二千萬的善事,如果一切透明,就不敢挪用捐款做其他的用途。
為日本賑災募款,相信不只是紅十字會一個單位,可是何以指控會直指紅十字會,我想碰上選舉,容易懷璧其罪。辜嚴倬雲特別捐款一千萬元給紅十字會,我想她的目的也應該在澄清大家對紅十字會的質疑吧!
所以內政部說要針對紅十字會訂定更嚴格的監督規則,我認為大可不必,總統選舉過後,紅十字會大概又成為沒有人會理睬的冷門單位了。台灣許多事情都會政治化,如果不是陳長文在擔任理事長,有人擔心做球給馬英九總統,有利其競選連任,因而對紅十字會發出質疑,所以說,即使修訂了法令,還是會有其他質疑的問題發生,紅十字會重要的是在這一段期間,盡量讓捐款作業透明化,才是杜絕各界疑慮的最佳對策。政府為募款訂定更森嚴的條款,大概只會害到小社團,小宗教單位,大的社團,大的宗教團體,相信政府官員還是會投鼠忌器,不敢隨便去碰,否則可能無功有過。
事實上,一個人會將重大的捐款給紅十字會,一定是出於他對紅十字會的信賴,反而會質疑的人,可能不會捐款給紅十字會,試想,世間有人會捐款給自己質疑,不信賴的團體嗎?所以此事難免與政治有關,與捐款人的信賴,反而會比較無關。
一般民眾捐款總是喜歡找知名的單位團體,所以大的團體常發揮吸金的效果,小的團體反而受到排擠的作用。但小團體所能做到的公益服務,卻未必是大團體所能發揮的功能,大的團體往往選擇有掌聲的事情去做,有些默默無聞的公益事業,大團體未必感興趣,反而都是中小型的團體發揮一股傻勁在做。同樣的道理,有些太小的個案,是引不起媒體的興趣,引不起媒體興趣的公益慈善事業,大的團體看不在眼裡。
但社會大眾常有一廂情願的想法,認為大團體才能有效做公益慈善事業,小團體容易將捐款佔為己有,因而產生了捐款的排擠作用。我在從事新聞工作廿五年,看多了這些怪異的現象。
實際情形是,大家在捐款的認知上,應該透過多方的調查,去實際了解那些單位真正腳踏實地在做事,而非一味將捐款給有知名度的團體,這樣捐款所能發揮的功能,必然會有其盲點。
國內有些大的團體,收入捐款那麼龐大,試問政府敢過問嗎?試問他們對捐款的處理有透明化嗎?不要以為在報紙上看到某單位去做什麼公益善事,就以為他們不負所託,誰敢保証他們所收入的捐款是用多少比例在公益慈善事業。所以政府不必要訂定嚴格檢查的條文,因為民眾既然會捐款給他們,就是信賴他們,只要督促這些單位好好將捐款做透明化處理就可以,例如收入多少,用在公益多少。
同時以我創辦社團法人的經驗,得到政府的褒獎,未必對捐款有直接的幫助,主要是因為民眾只認得知名的團體,且認為捐款給知名團體,比較有榮耀,所以對實質在做事的團體,反而吝於捐贈。
總之,台灣的各種法令已經過多,是執法偏差的問題,不是法令不足的問題,如果訂定法令因人設事,肯定發揮的功能有限;重要的是任何團體在接受專案募款時,應該採取透明化作業,否則連政府接受募款都有被挪用的疑慮,何況是民間的團體,去除民間疑慮最好的辦法就是作業透明化。同時也盼望民眾捐款的心態要改變,大的團體不可能做盡世間的善事,有些善事必須由中小型團體來貢獻心力,所以捐款前,最好了解那些團體腳踏實地在做公益慈善事業,而不是用知名度來做為捐款的唯一依據,說不定反而被浪費或挪用更多。
留言列表